計畫時間:
113年6月20日至8月22日止
113年6月20日至8月22日止
招收名額:
至多10-12名
至多10-12名
申請資格:
各大學生命科學相關或本中心核可學系大學部之在學學生(必須八月底前保有大學部在校學生身份)
各大學生命科學相關或本中心核可學系大學部之在學學生(必須八月底前保有大學部在校學生身份)
申請方式:
- 於線上填寫報名表單。
- 送出表單後寄送申請文件至[email protected]。
- 完成所有程序後,需收到中心發出之確認信始完成報名手續。
申請文件:
需於線上報名後將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成績單、一封推薦函 (請統一使用網頁提供之推薦函格式) 及其他有利申請文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為「姓名 - 大專生培育計畫報名文件」。
需於線上報名後將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成績單、一封推薦函 (請統一使用網頁提供之推薦函格式) 及其他有利申請文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為「姓名 - 大專生培育計畫報名文件」。
執行內容:
錄取學員須接受本中心基本實驗室安全防護訓練及發育與再生緒論講習後,依其志願經本中心所屬教師同意後進入其研究室研習兩個月,實際參與及操作實驗,完成教師指導研究計畫,於計畫結束前一週繳交書面報告並參與期末成果發表會。
錄取學員須接受本中心基本實驗室安全防護訓練及發育與再生緒論講習後,依其志願經本中心所屬教師同意後進入其研究室研習兩個月,實際參與及操作實驗,完成教師指導研究計畫,於計畫結束前一週繳交書面報告並參與期末成果發表會。
結業及獎勵金:
實習計畫結束後,經中心審查委員會審查學員研習表現、報告及成果發表合格者頒予結業證書及獎勵金一萬五千元整。
實習計畫結束後,經中心審查委員會審查學員研習表現、報告及成果發表合格者頒予結業證書及獎勵金一萬五千元整。
住宿資訊:
依據:國立台灣大學【建教合作計畫】參加訓練講習人員借住宿辦法。
申請對象:本年度參與大專生研習培育計畫並錄取者。
借用時間:113年06 月19 日起至 8 月 23 日止
(請於填寫報名資料時勾選申請住宿選項)
依據:國立台灣大學【建教合作計畫】參加訓練講習人員借住宿辦法。
申請對象:本年度參與大專生研習培育計畫並錄取者。
借用時間:113年06 月19 日起至 8 月 23 日止
(請於填寫報名資料時勾選申請住宿選項)